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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标准最高医院。为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具有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六位一体的功能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医院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之一,下设山西省全科医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山西省创伤医学研究所、山西省泌尿男科研究所三个医学科研机构,是全省医疗应急救治中心、医学研究和教学培训中心、医疗康复保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省卫生计生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为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查询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在我院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确认、审核)时间和地点

  (1)报名(确认、审核)时间:年9月12日—年9月14日工作时间

  (2)报名(确认、审核)地点:医院人行政楼力资源处室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我院负责,实行二次审核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进行现场确认时,请携带《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电脑打印填写,不得涂改。)

  、个人电子版照片(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5)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字母大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我院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核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并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9月20日(工作时间)到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处室领取准考证。非本人领取者,需持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授权代领者“某某某”领取)方可领取。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由我院委托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医疗技术类专业人员笔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非医疗技术类人员采取纸笔作答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试机构随机分组进行考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入围名额。

  具有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人员免笔试(仅限报考博士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请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医院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实行二次审核制。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医院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1.面试由5名专家组成(我院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医疗技术类岗位的面试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非医疗类岗位的面试进行结构化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满分分。

  同一岗位面试入围人数超过每场面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生抽签决定分组进行面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拟招聘人员名额。

  3.面试结束后当日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

  4.面试全程录像。

  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四)成绩合成

  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直接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医疗技术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非医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4.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卫计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

要求

备注

医院

医学博士

2

40周岁

及以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医学类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心血管内科

医师1

3

35周岁

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大学英语六级(分及以上)

神经内科

医师

1

35周岁

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神经病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大学英语六级(分及以上)

影像科医师

1

35周岁

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大学英语六级(分及以上)

实验室动物

实验员

1

35周岁

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大学英语六级(分及以上)

心血管内科

医师2

1

35周岁

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大学英语六级(分及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招聘报名

  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查询网站:医院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年9月12日—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医院医技楼5层房间;

  考试费用:元/人,请考生自备零钱。

  报名携带材料:

  (1)医院网站下载打印的《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左下角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2)报考人员携带2张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照片背后用油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以身份证号命名的同版白底免冠电子照片(15-45kb、jpg格式);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省学校考生,需出示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在线打印学历认证)。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提供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单位的证明材料,即同意报考我院招聘考试,并承诺如若录取,同意协助办理本人人事及注册单位变更等手续,并加盖公章。未注册人员需签署未注册情况说明,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到证;

  (8)其他证明材料:

  未就业的须提供空白三方协议和就业生推荐表,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注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应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岗位核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年9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医疗技术类专业人员笔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博士岗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请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入围人员名单于我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复核复审实行二次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医院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医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医院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面试考官人数一般为5人,本院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在我院网站公布。

  

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专业技术岗1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历学位

公共卫生

专业技术岗2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历学位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要求,及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其他要求。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年9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太原市长风街7号泰瑞国际商务酒店室)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2.报名提交材料:提交支撑招聘条件所需的材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三方协议)、档案存放证明和学校开具的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大小约15-45kb),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他证明资料到我所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并办理缴费手续。

  所有报考人员应提前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附件下载),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实行二次审核制,确保资格审查准确、公正。

  (1)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二代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所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法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给予解除聘用。

  (4)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笔试结束一周内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须当天对外公布。

  3.成绩合成

  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4)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5)面试全程录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本单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同级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我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4.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45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员可在年9月12日至年9月14日(8:30-11:30,15:00-17:30)在医院(太原市府东街13号)机关楼4层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考试费用元。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我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考生携带本人《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白底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5-45K之间)、三级学科证明、学位类型证明、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属在职人员的)、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特需岗位除外),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并在我院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年9月21日、22日在我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医疗类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非医疗类采用纸笔答题。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满分为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博士岗位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年9月23日、24日。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博士岗位除外),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我院   面试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在内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我院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省地病所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

要求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临汾市尧都区临邓路51号)

医学影像

1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学历

医学影像学

检验

1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学历

化学

计算机

1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员可在年9月8日至年9月14日(8:30-11:30,15:30-17:30)在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临汾市尧都区临邓路51号)办公楼号行政办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属在职人员的)、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证明(定向或委培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携带同版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到我所行政办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并在我所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年9月20日、21日在我所行政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我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实行二次审核制,确保资格审核准确、公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属在职人员的)、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证明(定向或委培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由我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代为进行,医疗类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非医疗类采用纸笔答题。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满分为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年9月23日、24日。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所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我所   面试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我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在内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我所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医院是年医院的基础上创建而成,是华北地区最早开医院。目前已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防盲医院。同时为山西省眼科研究所、山西医院、医院、国医院地面培训中心、全国临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省卫生计生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由省、市医学会鉴定过)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

  1、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员可在年9月12日至年9月14日(8:30-11:30,15:30-17:30)在医院(太原市府东街号)行政楼6层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考试费用元。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多报岗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考生携带本人《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的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二代身份证、白底1寸照片及电子版、三级学科证明、学位类型证明、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属在职人员的)、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到我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并在我院   注:每名考生须上传照片至医院人事科邮箱(ykyyzhaopin

.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1寸或小2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年9月20、21日工作时间到我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医疗类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非医疗类采用纸笔闭卷形式答题,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满分为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博士岗位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年9月23日、24日。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博士岗位除外),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我院   面试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在内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我院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附件1: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岗位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护理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博士学位(全日制护理学本科起点)

护理学

有执业护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角膜病科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起点)

眼科学

有执业医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中医眼科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起点)

中医眼科学

中医五官科学

有执业医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整形科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起点)

眼科学

有执业医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泪道病科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起点)

眼科学

有执业医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急诊科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起点)

眼科学

有执业医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综检科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起点)

眼科学

有执业医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院感科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本科起点)

流行病与统计学

有执业医师资格(年毕业生除外)

后勤服务中心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本科起点)

物流系统管理类

基层服务岗

档案室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本科起点)

档案学

附件2:医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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