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樱子酒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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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上,有很多源远流长的独特饮品。在漫长的日子里,形成了一种无穷的记忆。它伴随着人们的喜怒哀乐,在时光的深处叫人着迷,让人念想。

就说酒。酒的历史悠久,品种繁多。约在三千多年前,商周时期,中国独创酒曲复式发酵法,开始大量酿制黄酒。约一千年前的宋朝,中国发明了蒸馏法。从此,白酒成了中国人饮用的主要酒类。酒就像潺潺流水,流淌在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

酒素来被人们所喜爱。

我经常会对酒产生好奇,甚至认为有酒的地方就一定有文化。酒与文化就像人体里的血与肉,是密不可分的。

那日,在修水黄溪村,看到颇具规模的古酿酒坊时,不禁有种特别的欣喜,以至于对那时的情节令人难忘。

造酒的工艺向来是不简单的。它包含思想、劳作、理想、期盼、难以确定的过程、处于未知与可知之间的收获。我对个体生命创造的劳动价值的最底层的酿酒师傅致以崇高的敬意。我总认为再平凡的工艺背后,隐藏着的是辛劳的汗水。或许,在他们身上很难会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他们甚至是卑微的,是一个弱小的集合,却像是劲风中的芦苇一样不屈不挠。莫言《红高粱家族》里的酿酒师给人们的印象不仅忠厚,而且典型的农民形象栩栩如生。我最敬佩那种为酒默默坚守的人,在骨子里有我们闻不到的酒香。

俗话说,好酒不怕巷子深。我相信这话。金樱子酒驰名天下,是喝酒人品出来的口碑。金樱子酒业生产的酒,工艺历史悠久,产的也是中国最好的酒。香味弥漫深巷,如晴日天上浮云久不消散。又如黄庭坚笔下的诗,可以听见和触摸。

文人爱酒如生命。我平常喝的也是金樱子酒,于是对酒有了另外的情感。好酒不怕巷子深,金樱子酒真是好酒啊!

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即使长寿也不过百年。所以,能喝上一杯好酒,使具有创意的生命在基能上健康正常运转,把生命的可造性发挥得更好,那是今生前世与酒修来的缘。

我对酒有一种敬畏和向往。

从我记事时开始,爷爷就经常盅半盏酒坐在火炉前,剥几个花生,自斟自饮,表情十分严肃。在他的酒里有很多好听的故事。《三国演义》《封神榜》《水浒传》《红楼梦》都是他酒后的素材。

我见过爷爷醉酒的情形,不善言谈的他,酒后会放声唱歌。那时正是爷爷受到地主成分批斗的痛苦时期。孤独、无助、微弱,像魔鬼一样纠缠。酒给他带来了精神上的无比快意。没有酒,就没有他胆大妄为的自由表达。

逢年过节,爷爷会拿出陈年酒来。揭开瓶盖,满屋酒气芬香。闻着满屋子的香味,我的头晕晕的。有种旧日遇故人,鼻尖酸辣的味道。这酒在我的思想里,也就变得无比的醉意。

少年时,我不太懂得节制,也很突兀。总以为这酒有着特别的味道,拿起爷爷的酒盅仰起脖子一饮而尽,一股呛鼻的气味蔓延着身体的全部,顿感脸上滚烫火辣。

我以为会受到爷爷的责备,爷爷却说,男人就要会喝酒,有性子的男人更要会喝酒,会喝酒的男人会干大事。“梁山好汉离不开酒。”爷爷说得认真,我便记住了爷爷的话。从此开始练习喝酒,喝白的,高度酒。喝得多了,我体会到了酒中蕴含的道理。也尝到了其中的滋味。

但爷爷说,酒不可大醉。大醉对身体不利,不容易醒来。

有一次,父亲喝醉了酒,吐得遍地是胃液。臭味弥漫着屋子,谁也不敢靠近。爷爷沉着脸守在床前,不停地用勺子喂樟木水(樟木水有解酒的功效)。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没脑子,太实在。父亲自这之后会适量饮酒,可还是经常会醉。

中国有句古话叫“无酒不成席”,在酒桌上饮酒的人没有贵贱高低之分。高贵平庸的,喜的,悲的,酒可以适应于各色的人。很多陌生人,在酒席上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许多谈不拢的生意,在酒席上成了永久的伙伴。酒会让人与人之间缩短陌生的距离。让人变得更加耿直,真诚。父亲是个忠厚的人,说干一杯从不干半杯。因此,父亲的朋友都算得上是忘年之交。

酒是粮食做的,有灵性,是人间最美妙的甘露。

好酒是好水酿造出来的。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湖里,才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修水有一条河叫修河。修河发源于黄龙山。每到秋天,河的两岸的大山遍野的金樱子金灿灿的,十分壮美。大山脚下山泉自由地流荡着,清如明镜。

修水自古就是酿酒的福地,早在年前新石器时代,原始居民三苗族就已在修水定居下来并以种植水稻为主,以采集和渔猎业为辅,修水县上奉镇山背遗址出土了大量陶器有鼎、规鬲(li)、豆、壶、罐、簋(gui)等,其中酒器就有:罐、瓮、盂、碗、杯等,这些陶质酒器和谷物发酵器足以表明当时已有了雏型的酿酒的技艺!北宋著名诗人黄庭坚一生好酒,“黄菊枝头生晓寒,人生莫放酒杯干。风前横笛斜吹雨,醉里簪花倒著冠”,“功名富贵两蜗角,险阻艰难一酒杯”,“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春生修江水,凤鸣山谷泉”,“感君劝我醉,吾亦无间然”等诗句流传至今。

我是黄庭坚的崇拜者,自然也不内外。受黄庭坚的影响我学会了写诗。每当寒月当空时,我就会盅酒当歌。隔着时空与黄庭坚对话,对于写作者来说,生命就像个复数,不停地继续复制下去。

清朝施补华在《岘佣说诗》里说:“作悲伤语便浅,作谐虐语便妙。”酒的作用,“在学人领悟”。

杜甫在《春日忆李白》里写到:“高馆张灯酒复清,夜钟残月雁有声。只言啼鸟堪求侣,无那春风欲送行。”

我也开始对酒寄居情怀。

遇上酒逢知己,就会痛快豪饮。很多人说,我这是精神在作祟。喝酒自然喝的是心情,心情好,酒便不容易伤肝肺,更不容易醉。

记得有一次,在山东济南。山东人好客的表现方式就是饮酒。

酒菜上桌,大家围坐喝酒,寡喝无趣,于是抓阄分韵写诗。大家闹着以酒庆诗,吃完喝毕,喝已大醉。就连桌子上啃剩的骨头也打包提着带走了。说无论如何都不能浪费这人间食粮。

后来我想想,这些活生生的人物如果写在小说里也蛮有味道。

我发现,爱情就像巷子里的酒,越深味道越纯。

我的第一个初恋情人是喝白酒的。记得那天和她一起去巷子里的小馆子里喝酒。那时正是秋天,阳光在枯黄的叶子上轻捷地跳着。

那些活着的迷惑欲望,在酒的暗影里变得离愁别绪。

酒就像一个独行者,被隐藏于多种器官的感知,隐藏于秘密一般的感知形态。我们无法为自己增加某种感知功能,所有的情感都在宁静中感知事物的本身。酒唤醒的是致远宁静的心智。一切内心的,精神的奥秘都会在酒中变得毫无遮掩的坦诚。世上没有什么饮料比这酒善解人意了。

修水盛产金樱子酒,我在修水等你来,共饮一杯。不怕你来,就怕你不醉。

徐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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